獸藥專家了解到,在近日,廣東清遠清新區法院對一起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開庭審判。3名男子過堂交待產銷病死豬肉案件細節。據了解,被告人何某通在清新收購病死豬,加工成豬肉超7000斤,其中有千余斤病死豬肉被被告人黃某清和丘某輝買走在清新銷售,部分病死豬肉還流入了超市。
病死豬肉是指由于發病或者在攝入農藥、滅鼠藥、重金屬等有毒物質后造成死亡的豬。病死豬肉是不能食用的,但是一些養豬戶因為利益的趨勢,將病死豬肉賣給非法屠宰場,非法屠宰場將病死豬肉分割、絞碎等措施,偽造檢驗合格證,蓋上合格證后公然銷售到市場上供消費者購買,對消費者的健康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屢次發生的“病死豬肉”事件,不僅嚴重打擊了消費者對豬肉消費的信心,對本就處在微利狀態下的中國養豬業帶來了不小的負面影響。
但筆者認為,若要消費者恢復對國內豬肉食品安全的信心,最重要的不是恢復對“生產者”的信心,而是要恢復對監管的信心。
如果市場能得到有效監管,那么專門收購、販賣“病死豬肉”的違法人員和 “非法屠宰加工窩點“漸漸也就沒有了生存的空間,一些遵紀守法的好的養殖場(戶)也不用“同流合污”。有了良好的監管保障,不僅會讓消費者恢復對豬肉食品的信心,更可以讓眾多的生產、銷售環節都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
如果相反,相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市場就會形成逆淘汰,那些誠實經營的“有良心”的養殖場(戶)得不到認可,甚至有可能“被迫”同流合污;銷售“病死豬肉”“壞”的養殖場(戶)和販賣人員受不到懲罰,消費者既無法選擇,也無法分辨,那就只能“不購買”豬肉產品,長此以往,國內豬肉消費水平和生豬產業的發展將會停滯不前。
監管部門是一個行業信用的制定者和維護者,是整個行業誠信的風向標。病死豬肉流向市場,更有甚者流向部分超市!讓消費者怎么放心食用豬肉?這些所謂的“病死豬肉”是從哪兒來的?到哪兒里去了?還需從源頭治理,在市場加強監管的同時,從生產、銷售上嚴格控制,堵塞漏洞,對違法者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嚴懲,使消費者重拾信心,殘留在公眾心中的“負面影響”自然就會煙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