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照程序不僅影響后備母雞達到性成熟的日齡,而且影響其它生產性能。一般在育成期有規則地減少光照可推遲后備母雞的性成熟,最多可推遲3周,并能增加母雞產蛋量和蛋重。
1.后備母雞育成期的光照強度應維持在5勒克斯左右。一旦超出這個范圍,雞群通常會有啄癖,而且變得神經質。
2.育成期減少光照最好在育雛期結束后盡快開始。多數育種公司建議于后備母雞3周齡左右開始實行每天恒定10~12小時的光照制度,也有的建議實施漸減光照制度。具體執行哪種光照制度應根據能否具體保持后備母雞的目標體重而定。如果后備母雞到12周齡還未實施限制光照制度,則日后不會獲得最佳的生產效果。
3.推薦從后備母雞約3周齡開始實施恒定的8~10小時光照,一直維持到其性成熟。如果雞群體重低于該品系或日齡的標準體重,也可采用恒定10小時光照。但對有窗或掛簾的雞舍,在利用自然光照的情況下補充人工光照則較為復雜。原則上,于3月5日~4月30日孵出的雛雞可成功地在完全獲得自然光照的雞舍中飼養。當出雛日期在9月1日~次年2月28日時必須用人工光照來干預自然光照,因為這些雞的育成后期是在日照增長期度過的。具體的干預方法有兩種:一是恒定光照制度,即依據雞群達到性成熟日齡(16~22周齡)前晝間最長的日照小時數,從3周齡開始至開產為后備母雞提供上述光照總量。二是縮短光照制度,即首先確定達到性成熟(16~22周齡)時雞群能獲得的日照時數,然后加上6小時,這就是從第2周開始雛雞應得到的光照長度。此后,總光照長度每周減少20分鐘,直至后備母雞達到性成熟為止。